学生处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行为管理、成长成才规划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奖助贷、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。荣获2013年度校级“文明单位”、2015年度校级“文明处室”、2017年度校级“学习雷锋先进集体”、2018年度河南省大学生“诚信校园行”学生资助知识大赛E赛区二等奖、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、2021年度办学目标阶段完成先进单位和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。
其主要职责有:
一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、行为规范、管理制度、成长成才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二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、民族精神教育、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。
三、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、评优评奖的组织评审工作等;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;负责问题学生的处理。
四、学生宿舍管理工作。负责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宿舍管理队伍的建设;负责抓好学生宿舍内的卫生、防火、防盗、公共区域的防疫;负责加强对学生宿舍的资产和设施的管理;负责资产登记和设备维修。
五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。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方针;负责制定、完善学校各类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;负责奖、助、贷、勤、减、免、补等工作的审核及发放;负责感恩教育、励志教育和诚信教育的开展。
六、学生劳动教育工作。负责建立健全劳动卫生教育各项规章制度,做好全校学生劳动教育工作,加强劳动卫生队伍的建设;负责对全校的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和监督。
七、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,不断加强学院与学生的沟通交流,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。
八、指导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。
九、指导并考核各院系学生工作。
十、适时提出学生工作的改进意见及实施办法,探索适合学校发展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模式。
十一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。
十二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。
十三、办公电话:0371-64966650